好的物业服务是社区、房地产“内涵”。然而,目前,由于物业服务,呼和浩特物业管理我们被物业服务所包围“差强人意”,造成居民无法“安居”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条例》的正式实施,无疑为解决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支持。有人开玩笑说,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矛盾仅次于“婆媳”矛盾。为什么他们之间有很多矛盾?诚然,一些业主确实因主观或客观原因拖欠,随意破坏房屋结构,占用损害公共设备空间等不良甚至违法行为。但由于物业公司处理不当,给业主造成各种不必要的麻烦,也是双方矛盾恶化升级的主要原因。如果物业公司将自己与业主的关系对立起来,不把业主当作被服务的对象,而把业主当作被管理的对象,就很难消除双方的关系“对抗”状态。如果业主将物业公司视为物业公司。“吸血鬼”黑心商家,不支持,不了解物业公司的工作,处处与物业公司打交道,双方的矛盾必然会越来越深。双方没完没了“互相伤害”,结局只能两败俱伤。
随着整个社会发展形势的不断变化,我国立法进程明显加快,呼和浩特物业管理哪家好立法及时性增强,确保新问题能够依法得到妥善解决。然而,无论立法有多快,问题的根本解决都取决于人。只有人人依法行事,依法合理保护自己的权利,不利用私人利益,不追求利益,触及法律底线,寻找双赢合作的机会,矛盾才能完全消除。
虽然法律提供了制度化的保障,但要长期解决问题,物业和业主需要共同努力。作为一家物业公司,我们应该向信誉良好的物业公司学习,向业主满意、业主信任的信誉企业发展。给业主一个新鲜的地方,以实现他们自己的长期发展。作为业主,也应该有相应的“同理心”,从物业公司的角度考虑问题。在使用法律武器维护其合法权益时,也应更加了解物业企业,为其工作提供便利。
只有双方互相理解,懂得换位思考,有同理心,呼和浩特物业管理才能从别人的角度考虑问题,懂得如何理解“退一步海阔天空”以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包容为原则,双方才能和谐相处,我们的家才能真正安宁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