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洁员的岗位制度:1、保洁部各岗位的保洁人员在上级主管的指导下,按上级部署的工作。完成保洁工作,呼和浩特物业管理遵照公司及部门岗位制定的专门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操作,为甲方提供一个良好、干净、整洁的工作环境。2、各岗位保洁人员应服从管理、遵守纪律、规范操作、热情服务,杜绝违规违章操作,保证服务质量,圆满完成上级主管下达的工作任务。
3、根据工作需要,无条件服从可能被安排倒班/调换的工作。
4、根据公司安全作业标准和工作程序,在进行攀高作业、移动重物及操作专用保洁设备作业前,应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5、在攀高作业、搬运重物作业前,对自身身体状况、腰肢情况进行充分自检。
6、在攀高3m以上,作业、搬运重物高度1m以上、物体自重15kg以上,现场应有2人以上协同作业,呼和浩特物业管理公司在采取正常防护措施情况下,必要时应使用专用设备和专用防护器具进行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7、在进行日常或专项保洁作业时,有可能接触由现场物质引起的短时异味。
8、在保洁工作使用药剂时,可能会产生对人体无危险伤害的药剂异味。
9、在日常岗位工作过程中,突遇火灾、暴雨、暴雪、管线破裂造成水浸等突发事件,所有人员应在上级主管统一指挥下,积极主动、全员配合,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短时间内将事故控制在小损失范围。
10、根据保洁工作需要,呼和浩特物业管理随外界环境温度变化,个别工作岗位要在酷暑和严寒条件下进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