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物业管理你对身边的物业服务真的了解吗?物业服务了什么?“物业只知道收费,而我却看不到物业为我家服务了什么?”相信不少业主都有这样的困惑,其实这是由物业管理服务特征引起的认识误区。物业管理是指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通过选聘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物业管理强调的是物业的“共用”部位,而不包括业主自用部位,所以说,物业的工作多为“隐性”的工作,多数业主不能直观的看到。
对物业管理的认识误区
小区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职责范围有很多认识误区。有的把物业公司当成产权单位,有的把物业公司当成房地产开发商,有的把物业公司当成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有的把物业公司当成相关的运营商。
这些错误的观念,导致许多业主把与住房相关的责任都推到物业公司身上,把物业当成“筐”,凡与住房有关的事都往里装。一旦入住过程中有一点不满,就认为是物业公司没做好,并常常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好像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那么,哪些事该物业管、哪些事不该物业管呢?不该物业管的事又该找谁呢?
这些事是业主自己的事
家里的门窗框、门窗把手坏了,水阀、水龙头坏了,开关坏了、电源短路了,座便箱浮球不好用,室内墙皮脱落了等等,这些分户以内的业主自用部分,如果是在质保期内,出现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售后服务;一旦过了质保期,维修也好,更换也好,都是业主自己的事,不是物业公司的事。
房屋的所有权是业主,所有权内的事(不包括共有部位和共用设施)都该业主自己管。呼和浩特物业管理哪家好?
这些事也可以委托物业公司,但不属于物业公司的管理服务范围,而属于有偿服务范围。
这些事是开发商的事
保修期内,以及保修期内没修好的房屋裂缝、房屋透寒、烟道漏烟串味、墙面或楼顶防水、卫生间和厨房防水等问题,都是开发商的责任。
由于新建小区的物业公司大部分隶属开发商,不少业主把应由开发商负责的问题都记到物业公司的账上,认为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其实,开发商将房屋卖给业主后,房屋属于商品,也有质保期,在质保期内发现的质量问题都应由开发商承担。换句话说,不管是开发商所属的物业公司还是其他物业公司,都不承担应由开发商承担的责任。只是,一些好的物业公司会帮助业主去与开发商协调。
这些事是相关部门的事
指导业主召开业主大会、管理监督物业管理服务、调节物业矛盾纠纷、查处业主家里被盗、处理违章搭建、违规改装修住房、业主占用绿地和道路等等,这些事是政府主管部门、街道社区、辖区公安部门的事。
这些事情,有的与物业公司没有直接关系;有的事情物业公司有责任配合和协助相关部门工作;有的事情物业公司有责任监督、制止或向主管部门报告。
这些事是相关企业的事
业主家里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等方面的问题,由社会公共事业企业或运营商负责解决,也不是物业公司的事。
呼和浩特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用户收取费用”。
因此,一方面,物业公司不能将水、电、气费与物业服务费捆绑到一起收;另一方面,物业公司也无法决定、承诺、保障这些事项的供给与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