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不仅仅适用于国家管理方面,内蒙古物业公司同样也适用于物业与业主之间的关系,物业是舟,业主是水。物业公司的经营需要业主的支持与推动,业主是舟,物业是水,业主的生活环境需要物业细致的服务与管理,相濡以沫,才能同舟共济。
在实际工作中,作为物业管理人员要经常性去业主家中拜访,处理一些日常存在又容易引起歧义的问题。项目在编制《物业服务报告》时就要制定《业主拜访计划》、《客户满意度调查》,每月按比例进行拜访工作,虚心听取业主对物业服务的建议或意见,访谈时间、访谈人、访谈内容认真记录在《业主访问记录表》中,每年回访覆盖率达百分之90以上。主动拜访业主收集业主意见后,及时进行分类,不能当即解释清楚或无法做出明确答复的,须向业主告知预约回复时间。涉及到物业服务质量问题的,要求相关部门责任人在48小时内进行整改,并且在确认整改完毕后,再次进行回访工作,直至业主满意为止。对客户反映的投诉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拜访问题处理率达百分之100。
每半年组织业主召开一次业主恳谈会,可将上期工作总结、下期工作重点、需全体业主关注与配合事项、工作中疑难问题等听取业主意见或建议。将工作难点与业主充分沟通,争取业主的理解、配合与支持。内蒙古物业公司还可以采取如:设立业主意见箱,有条件的加设电子信箱;在节日 /季节变换时给予业主短信问候;对于发生意外或重病的住户,应在得到消息后第1时间进行电话慰问客户,有条件的安排服务人员去上门看望并送慰问品;与客户沟通信息收集、整理及分析;组织社区文化活动等方式方法与业主进行良好互动,这样会达到更好的效果。当然,针对业主代表们所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安排专人认真记录,并现场给出解答回复、整改方案和可行性执行方案,物业公司要持续健全业主沟通机制,通过常态化的沟通,提升物业服务品质。
总之,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合作关系,既不是凌驾于业主之上的“管理者”,也不是逆来顺受的“受气包”;既不能不负责任地推诿敷衍,也不能毫无原则地大包大揽。只有摆正位置,在实际工作中,通过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和规范自己日常经营管理行为,提高团队成员的素质,坚持诚信、敬业、创新、合作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坚持全面规范的质量体系管理,切实按照市场化、人性化原则,不断提升现场服务品质,才能赢得业主的理解、认可和支持,内蒙古物业公司才能成功理顺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关系,才能促进社区的和谐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