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物业管理现阶段物业公司对外分包的服务工作主要有: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电梯维保、消防设施设备维保、防盗(对讲)系统维保、“除四害”服务、化粪系统清理等专项服务工作,有的物业企业甚至将小区的治安管理也承包给社会保安服务公司。一、注重合同条款的可操作性,特别是质量标准和考核方法:合同是双方合作的依据,合同内容订立是否充分及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对于以后的监督管理工作起到直接的作用。合同的订立是监管工作的第1步,也是重要的一步,它关系到以后工作的监管能否顺利进行。切合实际的质量标准,将更加便于管理人员的监管。
二、处理好物业公司与外包公司的关系:物业公司与分包单位的关系,是合作的关系。作为一个企业,他们有自己的管理制度、管理方法和管理资源,物管公司去监管他们的工作,不能总是用“你们要怎么做……”、“要听我的……”等等的话,而是多讲建议性的话如“你们可以……”、“你们可以考虑……”如果经常要外包公司按自己的意愿去做,长期下去可能会制约公司的技术发挥,陷入“帮人家管理公司”的境地,起到相反的效果。“我们只要效果”是我们要求的标准。当然,对于日常监管发现的问题,物业管理公司要主动提出,并要求他们限期整改。
三、注重结果更要注重过程:好的服务质量=技术+良好沟通+考核制度,沟通就是通过交流,使大家清楚双方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和所要达到的工作效果(物业公司的监管工作程序也要让公司知道)。纵观现阶段的公司,由于他们比较专注于业务(技术)水平,造成他们所考虑的问题仅局限于本岗位而忽略了服务水平,他们还未真正认识到他们在区域内是提供服务的,呼和浩特物业管理隶属服务行业,技术只是一部分,服务管理才是重要的。
四、注重监管过程的记录,为以后评估提供依据:公司在服务区域内工作业绩如何,主要是通过物业公司人员日常检查和住户的满意程度表现出来的。特别是住户反映/投诉的问题,我们要做好登记及跟踪;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物业管理公司要做好记录,并在一定的时间进行汇总、评估,评估内容要包括服务管理与技术管理,具体可以包含以下方面:
1、每月巡查(即根据合同的条款及标准进行检查)发现服务不到位的宗数;
2、管理处巡查提出整改后处理、跟进的情况;
3、每月收到有效投诉宗数。可以设定宗数,一般为5—10宗/月;
4、有无违反公司/小区规章制度;
5、每月的工作计划和每月的工作总结。总结的内容要包括当月工作的内容、存在的问题和需要管理处配合协调解决的事情;
6、各项技术服务质量是否合格及服务是否到位。
五、运用多种监管手段,加强日常管理: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双方已约定好权利与义务。对于在服务过程中达不到要求的,物业公司人员可以在巡查的基础上,指出他们存在的问题,运用自身的权利进行监管、处罚。通常采取的方法可以有以下几种:
1、当场向岗位员工指出问题,现场整改;
2、与驻场负责人沟通,限期整改;
3、发《整改通知书》,通常是发现的问题经2次口头提醒,公司仍未整改的;
4、找其他公司进行代整改,费用由责任公司出;
5、扣罚工程款,一般在当月发出《整改通知书》累计2份以上的才扣罚工程款;现阶段,很多物管公司处罚公司采取的多的方法是扣罚工程款,但扣罚工程款只是考核公司的一个手段,而不是唯1的手段。
6、中止服务合同。是所有手段的后选择。通过以上的手段可以看出每种方法是环环相扣的,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综合同时使用。
六、呼和浩特物业管理定期与外包公司的负责人进行必要的沟通:物业管理人员除了与驻场的领班/主管/经理进行充分沟通外,还可以定期与驻场的项目经理及以上领导进行必要的沟通,施加压力,促使他们“就范”,提高服务质量。从事公司的监管工作,要做到“严于律己,严于律人”。“严于律己”即要主动学习知识,做到一专多长,知识面广阔,这样才能胜任岗位工作。“严于律人”即在监管过程中,要按章(合同)办事,有错就要指出。